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规划〔2012〕65号
关于调整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主业的通知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结合企业发展情况,我委对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的主业调整进行了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
请你公司根据调整后的主业,进一步加强战略管理,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附件: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主业调整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企业名称 原主业内容 调整后主业内容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轻工业原材料、产品生
产及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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