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评价[2008]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从2008年开始,中央企业将全部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企业月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做好财务动态监测工作,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前年度企业财务快报编报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新准则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需要,修订了企业财务快报,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财务快报为企业向国资委报送月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统一报告格式,由主要指标表、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表和月度财务分析报告组成。报送级次为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子企业,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二级企业编报;重要子企业不分级次报送分户数据。
二、企业财务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