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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资金池”涉税风险
2024年06月17日
引言

查阅账簿时,检查人员发现,企业大额资金流动异常,并且这些现象均与其关联企业相关。企业大额资金因何频繁调动?钱用在了何处?是否存在收益未申报情况?

初查遇阻,账簿迟迟“不现身”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稽查局最近对G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G公司”)实施税收核查。检查人员确认G公司存在为上级集团公司提供资金未确认利息收入769万元、以“借款”为名向股东分红1289万元未申报缴税等违法事实。宣城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补缴税款450万元、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目前,企业补缴税款均已入库。

2019年7月,按照上级随机抽查重点企业税收情况的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稽查局成立检查组,对G公司2016年~2018年纳税情况实施税收检查。

G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企业在当地开发了某商住城项目,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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